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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求助] 请教~论坛是否允许使用‘狗屎’来评价公众人物的文章? [打印本页]

作者: spsis    时间: 2009-12-23 12:24     标题: 请教~论坛是否允许使用‘狗屎’来评价公众人物的文章?

帖子已经被关闭~无法引用~我复制粘贴一下~

‘我最佩服金庸能把一堆狗屎描画成美丽绚烂的蛋糕,我明知他写的是狗屎,还捧着他的作品读了N遍,觉得像蛋糕一样好吃。这文笔功力,百年来,他是第一,论文字功底,古龙比他差远了,虽然我更喜欢古龙。’

帖子名称《金庸小说的武学世界》,见第25楼,链接:http://67.220.91.16/forum/thread-2660270-3-2.html

因为作者已经将文章删除~对文章本身感兴趣的朋友可以看看作者另一篇相关文章《我看金庸》,链接:http://67.220.91.16/forum/thread-2660256-1-2.html

对于版主的处罚~我没有异议~

对版主为制止纷争进行的锁帖处理~我表示理解~同时因为自己没有忍住冲动反驳~导致帖子被关闭~向作者道歉~

只是心中仍然存有疑惑~说出来请教下~论坛是否允许使用‘狗屎’之类的形容词来评价公众人物的文章?

如果允许~以后看到这类回复~我会绕行~

如果不允许~以后看到这类回复~请版主及时处理~

申明:本贴仅为本人对此类问题心中不明的虚心请教~只期待能够有一个明确的意见作指导~不会过多参与讨论~如果不能够回复留言~请莫见怪~

作者: 千鸟    时间: 2009-12-23 12:41

论坛版规里只是不允许言语攻击会员,并没有明令禁止不允许攻击论坛以外的东西,只要没有涉及政治,应该不会处罚。对于这样的回帖,版主发现了一般只会予以警告“请注意言辞”,而不会予以扣分处罚。其实很多版块的回帖里都有会员大骂AV女优下贱,小日本不是人、畜生不如等等,从回帖内容性质上来讲这些骂小日本的回帖和楼主说的回帖都是一样的,只要不是攻击会员,论坛一般不会予以惩罚的。
作者: spsis    时间: 2009-12-23 12:47     标题: 回复 2楼 的帖子

谢谢千鸟兄

请注意~我说的是对于‘公众人物’文章~

不晓得论坛是否允许这类言辞
作者: 千鸟    时间: 2009-12-23 12:59     标题: 回复 3楼 的帖子

我知道你说的是‘公众人物’文章,但本论坛主要只是娱乐作用。该会员并没有涉及政治的言论,即使是公众人物的文章,普通会员也有自己做出评价的权利。
在一个娱乐论坛总是那么较真、上纲上线,你就输了,呵呵。
作者: christina78    时间: 2009-12-23 13:11

我记得以前在建议区有个案例,有人因为说“猪协”被重扣,还记得么?
作者: spsis    时间: 2009-12-23 13:12     标题: 回复 4楼 的帖子

千鸟兄的意思我明白了~

我不想上纲上线~只是看到自己崇敬的人被别人用这样的言辞来形容~心里不好受~所以想说出来~不让胸口那么闷而已~

话说金庸得罪过别人么~为什么别人就可以用这种言辞来形容他的文章?
作者: christina78    时间: 2009-12-23 13:23

找到了,案例在这里:

http://www.sexinsex.net/luntan/thread-2473323-1-1.html
作者: 千鸟    时间: 2009-12-23 13:29

娜娜小姐,足协那可是政府部门,攻击足协涉及政治,所以才被重扣的。
另回复5楼兄弟,前些日子有一个涉及侮辱中国人的视频贴有会员提议要删除,都没有被受理的。帖子只要没有违反版规,论坛是言论自由的。在这里混,心态谈定一些,话说我的偶像在论坛里已经被攻击N回了,又怎么样呢?哈哈。
我不是论坛管理,说的只是我自己的看法,权威回复还需高管,兄弟不必气馁,还有希望
作者: christina78    时间: 2009-12-23 13:36

引用:
原帖由 千鸟 于 2009-12-23 13:29 发表
娜娜小姐,足协那可是政府部门,攻击足协涉及政治,所以才被重扣的。
我晕,居然能够这么解释?你太强大了~~:

不过好像当初不是这么解释的哦。
引用:
版主留言
飞鹰(2009-10-12 10:17):不允许有这种不文明用词,对象是谁都不行,版主扣分无误。
引用:
原帖由 来半仙 于 2009-10-12 07:41 发表
禁止出现带有人身攻击的词,足协里面都是人,你说那啥协当然算人身攻击了,就像说“楼猪”有人可以接受,有人不能接受。
引用:
原帖由 lf2lwt 于 2009-10-12 13:15 发表
应该说,不管是对任何人或者任何组织,只要是有贬意之类的说法,都应该算是违规的吧
没人认为是政治原因,都是因为利用谐音调侃足协是“猪”才违规的吧?
作者: christina78    时间: 2009-12-23 13:47

其实”金庸“也好,”足协“也好,具体的个案无足轻重,我觉得重要的是,管理员们应该对“能否攻击公众人物”做一个明确交待。

不少论坛对人身攻击的标准是,公众人物可以随意攻击,但不能攻击论坛网友,就象千鸟所说的一样。

也有的论坛规定公众人物不可随意攻击,就像我引用的关于“足协”一案中那几位的回复一样。

两者都有道理,选用哪个都行,但关键是得有一个明确的说法。

所以我希望能够通过这个案例,达到完善规章制度的目的,管理员能不能明确规定一下,公众人物到底可不可以攻击。可以,或者不可以,或者各版自己订,都可以。这样才有规则可依,大家也可以在规则范围内做评论写帖子。
作者: 千鸟    时间: 2009-12-23 13:48     标题: 回复 11楼 的帖子

你所说的案例原帖我没看过,就我个人看来此三条引用发言解释有误。
首先来半仙和lf2lwt发帖时都只是普通会员,对这个问题跟我一样只是发表的个人看法,没有权威性。
飞鹰版主解释也有误,既然对任何人都不行,本论坛里骂AV女优、骂日本人、骂韩国人、骂黑人、骂外国人的帖子不计其数,他们也是人,为什么不扣分?
娜娜小姐举例的帖子用我的解释才比较合理,当然我与当时发贴的来半仙和lf2lwt一样,也没有权威性,说的只是我的个人意见。
作者: christina78    时间: 2009-12-23 13:57

千鸟大大,案例的原帖我給了链接了啊,你把域名处理一下不就能看了,不要这么懒嘛~~

其实就象我前面说的那样,两种意见,用哪个都行,都有道理,都没有意见,
但是必须要前后一致,不要朝令夕改,左右摇摆。
作者: 白领姐夫    时间: 2009-12-23 14:01

等待老大的官方解释~希望在这之前色鱼兄不要郁闷哦,乐呵乐呵的和兄弟姐们一起聊天多开心~呵呵。

作者: 千鸟    时间: 2009-12-23 14:09     标题: 回复 14楼 的帖子

这是我在本贴里最后一条发言。
论坛的版规没有朝令夕改,左右摇摆。大的原则只有一句:不允许言语攻击会员,言论不可以涉及政治。
依我看来娜娜小姐举例的帖子只是解释上有点问题,操作上还是没错的。你们所说的“公众人物”,要看他们是不是ZF部门或者是ZF官员。如果是,则言论涉及政治,不可;如果不是,公众人物也是老百姓一个,没有什么不可以评价的,言辞不当顶多予以警告。
作者: christina78    时间: 2009-12-23 14:20

你既然这么说,我也跟你抬个杠吧,技术上来说,足协是民间团体,不是你说的政 府部门。
作者: 飞鹰    时间: 2009-12-23 14:30

论坛里严禁会员彼此的人身攻击,虽然对公众人物的辱骂没有严格限制,但是要知道既然是公众人物,那人群中就必然有支持的也有反对的,很容易引起会员之间的争执,所以原则上也不允许对公众人物有过分的言语辱骂。

SIS虽然是大陆会员居绝大多数,但同时也是一个国际性论坛,严禁一切的人种歧视和人身攻击,骂什么人都不行,即使以爱国的名义也不行,如果任何人喜欢用生殖器官作为表述语言,我不介意立刻把他送走。

“我最佩服金庸能把一堆狗屎描画成美丽绚烂的蛋糕……”,这个回帖没什么问题,是赞美金庸化腐朽为神奇的写作功底,我搞不懂你们有什么好吵的,都是成年人,又不是小孩子,争执之前仔细的想一想,好不好?
作者: 只因有你    时间: 2009-12-23 14:31

鱼儿哥哥啊 人生能有几个象您们这样忠实的粉丝
这辈子 没白活一回啊
想开点吧!我们伤了和气帮 已故的他们讨名誉
以后等我百年了 谁来敬仰我们啊!)
作者: spsis    时间: 2009-12-23 18:40

谢谢各位热心朋友的关心~色鱼很好~并没有气馁~以后还会继续跟大家开开心心的聊天滴

谢谢蜂少和飞鹰副管的耐心解释~我会像我说过的那样~以后看到这类回复~我会绕行~

对飞鹰最后一个问题~我解释一下~有些文章代入性比较强~看完之后容易让人有身临其境的感觉~当听到有人说文章中的人物‘写的是狗屎’时~就不免会生气~我想这也是一个正常人很难避免的~除非他没有仔细读文章或者没有仔细看回复~

虽然经历了一些波折困扰~起码多明白了一条论坛的规则~飞鹰副管的解答我会谨记~

再次感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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